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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自己?解析防禦性商標
December 10, 2019
台灣的手搖飲料舉世聞名,除了廣受我國消費者喜愛,同時也吸引外來觀光客前仆後繼的爭相搶購,其中,一業者因設計商標「珍煮丹」時,將商標採用書法字體之方式呈現,使「丹」字遭消費者誤認為「母」字,因此常遭消費者戲稱為「珍煮母」,反而加深了消費者對品牌之印象;近日,我國智慧財產局也透過
Facebook
社群網頁說明,該手搖飲料業者除了原先之商標外,也自行註冊了遭網友誤認的「珍煮母」商標。
擷取自智慧財產局臉書網頁
至此,您可能會感到納悶,為何業者要註冊未真實使用之商標
?
原因無他,就是擔心他人以近似商標申請註冊而核准,但,您可能又會懷疑,商標法不是明訂商標申請「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之註冊商標或申請在先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不得註冊」
(
商標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10
款規定
)
嗎
?
確實,雖然商標法有明訂,相同或近似他人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之商標,應不得核准註冊,惟,由於商標呈現態樣未能預期,加上商標之審查乃審查委員之主觀認定與職權所在,難保完全不會有誤准或是誤判之情形,至此,您應可理解,為什麼該手搖飲料業者,有這樣的思維與註冊方式;但,此種防禦性的註冊方式,早已出現於中國之企業,某部分企業竟想出了搶註自家商標的類似商標,以防被他人山寨,形成自己山寨自己的模式,呈現出一種惡趣味,但實際上,專家將其稱之為「防禦性」的商標註冊。
例如:可口可樂註冊了「
雷碧
」;大白兔註冊了「大灰兔、大黑兔、小白兔、金兔、銀兔」等
10
幾個近似商標;老干媽註冊的則是親屬系列「老干爹、老干娘、老干爸、干兒子、干女兒、老姨媽」等,而阿里巴巴註冊了「阿里媽媽、阿里爸爸、阿里叔叔、阿里爺爺奶奶」等「阿里家族」,這些商標看似無厘頭甚至諷刺,卻隱藏滿滿的無奈,也因為這些商標的趣味性,引起網路熱議引發關注,因為如果遭山寨商標搶註,企業想透過行政程序或訴訟爭回商標,就需耗費成本與時間在舉證與訴訟上,於是「防禦型」商標的策略逐漸興起。
但,所謂防禦型商標,是否真的能達到百分百之防禦效果
?
事實上,應將其解釋成,其可能具「暫時的」防禦效果,畢竟,商標註冊旨在真實使用,並非僅取得商標權即可,若存在商標法第
63
條第
1
項第3款「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之情事者,商標專責機關應依職權或據申請廢止其註冊 ,即便智慧局或第三人未對其提出廢止註冊,其廣泛的註冊方式勢必造成申請及維護費用的增加,未必符合每個企業的經營方式,其「防禦性」與「成本」之衡量,則考驗企業之智慧。
其實上述註冊「防禦性」商標的手段,同時也暴露出企業對於「山寨」的無奈,回歸商標審查機制,各國官方是否能就商標的審查嚴加把關,遏止該等企圖「山寨」他人商標且攀附商譽之行為,方為十分重要的一環,而企業本身平時業應嚴加注意市場動態,若發現他人「山寨」之行為或風險,應及早進行相關證據或侵權行為之採證,進而透過維權的程序來保障品牌之價值不被他人攀附竊取。
C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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