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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如何排除選擇困難的窘境
Mar 22, 2022
世界各國商標申請均採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orld IntellectualProperty Organization)之「尼斯」分類原則,將商品或服務分爲共45個類別,根據商品的原料、用途、功能、消費對象、銷售渠道等因素,將商品分爲34個類別,而根據服務的內容、對象、方式、目的等因素,將服務劃分成11個類別。
 
首先,商標的使用,必須與具體的商品或服務相結合,方能實現商標的基本功能和價值,因此,商標與商品或服務是密不可分的。其次,在人們日常生活中所涉及的行業千差萬別,此時,可以藉由商標在不同的行業中,令消費大眾達到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作用,而不産生混淆。因此,商標申請註冊必須指明其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以便劃分商標所屬的行業型態。
 
一般而言,企業在申請商標註冊時,需要根據自身經營的業務來選擇指定某個分類,原因是您的事業僅在該分類底下有的商品或服務中使用,例如,企業經營的是生產及銷售麵包商品的,應指定申請在「第30類」的糖果;餅乾;穀製零食;麵包;蛋糕等商品項目上保護。以及應指定「第35類」的與烘焙產品有關的零售服務上保護。如有涉及餐飲的,則應指定「第43類」的咖啡廳;咖啡店;咖啡館;點心吧;流動咖啡餐車;餐廳;提供餐食及飲料之服務等項目上保護。因此,企業的商標不可能用在「第09類」的科學、測量、影音光學、救生、通訊、電腦周邊用裝置及軟體等商品項目上。當然不可能讓企業也保護到該類別,除非企業所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相當廣泛,可以申請多個類別,以有申請註冊的類別獲取商標權。
 
當企業在申請商標時,經常面臨的是選擇困難,在「指定商品及服務的分類」,需要根據分類表來選擇與其主要所經營之業務最相近似的商品或服務。若分類表中存在與主營業務相同或是非常相近的商品或服務,抑或包含了主營業務的商品或服務,那麽企業較容易做出選擇。然而,由於分類表具有一定的模糊性以及滯後性,有些企業可能面臨著無從選擇的窘境。在此一情形下,建議企業選擇商品或服務應當把握兩個方面,首先,需要從類別的角度對自身從事的業務範圍進行分析評價,對類別進行準確的認識,把握是商品或服務類別劃分正確的基礎,其次,對於商品或服務的描述一定要選擇官方規範的名稱,以避免遭遇不被受理的情況發生。
 
綜上所述,在世界各國進行商標註冊時,同樣在商品或服務的選擇非常重要,除了要考慮各國家所採用的分類標準,還需要考慮各國家對於商品或服務的具體要求,因爲商品或服務範圍直接決定了商標權的範圍。一方面,註冊商品或服務需要滿足企業自身使用的需求,另一方面,註冊商品或服務還要實現排除與他人註冊和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的目的。如果商品或服務選擇不慎,將對企業商標權保護産生不利的後果,企業應當加以注視。C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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