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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商標「類似商品與服務區分表」
​看判定類似的突破性
Apr 21, 2022
中國商標「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是國家知識産權局商標局以「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為基礎,總結多年的實務經驗將類似商品或服務劃分制定。「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主要是行政管理和商標註冊的檢索工具,以劃分商標類似商品或服務的主要參考依據,而在中國商標評審和商標司法審查實務中,類似商品和服務判斷一直存在分歧及爭議的問題,商標權利與其所承載的商品和服務息息相關,因此,針對商品和服務類似關係的判斷,決定其商標所保護的範圍。
 
根據「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劃分,在實務中,商標核定使用在國際分類第38類服務類「信息傳送、電話通訊、提供與全球計算機網絡的電訊聯接服務、提供在綫論壇」等服務,與商標核定使用在第9類商品類的「互聯網電話、計算機網路卡、寬帶聯接設備」等商品,及第42類服務類的「計算機軟件設計服務、替他人創建和維護網站」等服務,各者之間並不類似,在中國商標局商標異議階段,也未判定兩者構成類似商品和服務,但是在商標評審委員會階段,最終認定兩者間構成類似商品和服務,這其中有哪些考量因素呢?

一、商標申請人的行為是否惡意
商標申請人是否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其商標申請行爲本質是一種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爲,這種行爲本身就已經侵占了他人努力的成果,而判定商標申請人明顯主觀惡意,應結合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行業、地域、業務往來情况,以及商標的獨創性、知名度等情況綜合判斷。若雙方申請人屬同行業競爭者,明知或應知申請人的存在,其顯然未盡到合理的避嫌義務,申請註冊完全相同的爭議商標則有明顯的主觀惡意。

二、商標的知名度
商標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是獲得較高保護的重要條件,通常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往往凝聚著商標所有人的商譽,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一旦被抄襲、摹仿,更容易導致相關消費者産生聯想而誤認誤買情形,而消費者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往往與該商標使用的時間長短、宣傳投入、信譽等具有一定的關聯性。商標評審委員會可經由申請人所提交的宣傳資料、使用證據等,加以認定申請人商標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商標與之共同使用,易造成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産生混淆誤認予以認定。
 
 三、商標的獨創性
商標如具有較强的獨創性,是突破「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重要參考之一,具有較强顯著性、獨創性的商標標誌,呈現出商標權人的發想智力、付出努力的成果,也正因爲其獨創性,更使得商標讓消費者易於辨識,因此,被他人同時設計使用的機率理應較低。如果被他人搶註申請或摹仿,將嚴重侵犯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所獨創的臆造性詞彙商標,本身如具有較高的獨創性,被他人重複設計的可能性較小,也因此被受保護的力度應當更加強大。
 
四、商標的近似程度
如雙方的商標高度近似,即,雙方商標在整體外觀、讀音、含義上高度相近,通常高於一般的近似標準,亦是突破「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前提要件,若雙方的商標在完全相同的情況下,無任何留下讓消費者辨識的空間,因此足以導致消費者産生混淆誤認,判定近似程度極高。
 
五、指定商品和服務的關聯程度
在判定商標所指定的商品和服務是否類似,要綜合考慮商品與服務之間關聯的密切程度,在通常之用途、用戶者、銷售模式等方面,如商標核定使用的是第38類的服務類,主要為通訊類服務,而這種無形的服務,是藉由商標核定使用在第9類商品類的互聯網電話、計算機網路卡、寬帶聯接設備等有形商品,在具體實現的情況,兩者的用途理應密不可分。而根據銷售習慣,這些商品和服務往往是透過運營商爲用戶所提供的,如通訊公司在給用戶提供寬帶服務時,其提供的商品通常包含電話、置頂盒、路由器等,無形中加强消費者對於商品和服務相匹配的關聯性和認知度,因此,商品和服務的關聯程度是判定是否類似的重要依據。
 
商標評審委員會判定結果,主要認為如商標文字相同,商標核定使用的信息傳送、電話通訊、提供與全球計算機網絡的電訊聯接服務、提供在綫論壇等服務;與商標核定使用的互聯網電話、計算機網路卡、寬帶聯接設備、計算機軟件設計服務、替他人創建和維護網站等商品或服務,在商品的適用群體、服務的內容、方式等方面較爲接近或關聯性高,屬關聯性較强的商品及服務。可根據申請人提交的證據,申請人的商標經過宣傳使用在無線網絡服務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二者商標同時使用在相類似或關聯性較强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容易造成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産生混淆誤認,判定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綜上所述,目前在實務個案中,突破「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認定商品和服務類似的案例日漸增多,改變了只有馳名商標才能「跨類」保護的情况,能够更有利的保護在先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但是,要突破「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亦並不是隨意而爲,仍需具備有上述一系列綜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情況下突破認定的。在此,亦提醒企業在註冊商標時,應考慮到與自身主要經營業務上密切相關的類別,將具有密切關聯性的商品和服務上一併註冊,築起商標品牌保護的第一道屏障。​C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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