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沃荷(Andy Warhol)曾說過:「在未來,每個人都能成名15分鐘(In the future, everyone will be world-famous for 15 minutes)」,如今,隨著「YouTuber」如雨後春筍般興起,無疑佐證了其預言的準確性。一般來說,大多數的「YouTuber」屬於「趁勢而起」,可能因為一部影片、一首歌曲或一次評論,就瞬間聚集了大量的關注,然而,或許是成名太早,或許是素人起家,法律訴訟往往總被以為只是報章上記載的四字標題,而在無意間侵犯了他人的權益,或是自己的權益被侵犯。故,本文將簡單介紹,「YouTuber」較常面臨的法律風險如下:
著作權:目前大部分的「YouTuber」會透過製作短片來吸引流量與點擊率,且一部短片多半會包含音樂、圖像、影片、劇本與字型等素材,因此,若是短片內容涉及了業配或廣告分潤等行為,則在使用上須特別注意是否有取得授權,尤其是,許多免費提供的圖庫或字型,往往會特別註明「不得做商業用途(not for commercial use)」。另外,部分「YouTuber」在遇到著作權糾紛時,往往會主張「合理使用」或強調其僅是「戲謔仿作(Parody)」(如:谷阿莫的電影系列短片),但是,若短片僅僅是為了商業獲利(如:業配),而無「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顯然較難以迴避侵權問題。